2008年8月1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法趣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古案钩沉
宋朝“乱点”鸳鸯谱 今朝看来亦合理
邓丽

  宋朝景祐年间,杭州城里的刘秉义和孙寡妇各有一双儿女。自小,刘家的儿子刘璞就和孙家的女儿珠宜定了亲,刘家的女儿惠娘许给了裴九老的儿子裴政,孙家的儿子孙玉郎则另聘了徐雅的女儿文哥为妻。
  转眼各家儿女都已长大成人,刘璞却得了重病,吃了多少药总不见好转,刘秉义夫妻俩无计可施,就想出了瞒着孙家娶珠宜过门冲喜的主意。
  孙寡妇得知真相时,婚期已定,心中十分气恼。为了不让自己唯一的女儿婚姻遭受不幸,孙寡妇让自己的儿子玉郎男扮女装上了花轿。
  新婚之夜,新郎刘璞仍在病中,心虚的公公婆婆让自己的女儿惠娘陪“嫂嫂”安寝,结果玉郎和惠娘一见钟情,过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洞房花烛夜。
  说来也怪,冲喜之后,刘璞的病倒渐渐好了。孙寡妇觉得自己做得有点过分,就叫玉郎偷偷地回家换珠宜回去。难舍难分的玉郎和惠娘抱头痛哭,终于被惠娘的母亲发现了真相。刘、孙两家闹得不可开交。
  消息传到惠娘的婆家,裴九老大怒,一张状子把刘秉义告到了官府,刚巧刘秉义也来告孙寡妇,两人在衙门口相遇,一言不合动起手来,一直打到了乔太守跟前。
  乔太守听完两人陈述的案情,把刘、孙、裴、徐四家人都传唤到大堂上,调解一番之后,大笔一挥,判道:
  “弟代姊嫁,姑伴嫂眠。爱女爱子,情在理中。一雌一雄,变出意外。移干柴以近烈火,无怪其燃;以美玉配明珠,适获其偶。孙氏子因姐而得妇,搂处子不用逾墙;刘氏女因嫂而得夫,怀吉士初非衔玉。相悦为婚,礼以义起。所厚者薄,事可权宜。使徐雅别婿裴九之儿,许裴政而改娶孙郎之配(即徐雅的女儿文哥)。夺人妇人亦夺其妇,两家恩怨,总息风波。独乐乐不若与人乐,三对夫妻,各谐鱼水。人虽兑换,十六两原只一斤;亲是交门,五百年绝非错配。以爱及爱,伊父母自作冰人;非亲是亲,我官府权为月老。已经明断,各赴良期。”
  一场闹剧,就这样欢喜收场。乔太守看似“乱点”鸳鸯的判决,实则合情合理。在今天看来,孙玉郎和徐文哥、刘惠娘和裴政虽有婚约但没有正式办理结婚手续,本着婚姻自由、自愿的原则,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,对此不承担民事责任;而孙玉郎和刘惠娘男未婚、女未嫁,双方自由恋爱,任何人不得干涉其婚姻自由;徐文哥和裴政,如经协商自愿结婚,其婚姻亦合法有效。千载而下,情理依旧,谁说老祖宗的公案里没给我们留下点传家宝呢?